Skip to content


光大证券欲拔头筹 融资融券资金上限50亿

在筹备融资融券的竞赛中,光大证券(601788)欲拔头筹。昨日,证券时报记者获悉,光大证券拟在融资融券上投入资金规模上限为50亿元。

国信证券研究所昨日发布与光大证券交流的调研报告中指出,光大证券准备动用资本金30至50亿元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该报告称,光大证券筹备融资融券已经将近三年,参与过历次检查和测试,在制度建设和政策建议方面参与程度深。

记者就以上信息向光大证券相关部门负责人求证,该负责人表示,上述数字与光大证券计划中的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确实很接近。目前光大证券融资融券业务正在稳步推进,有望成为第一批获批融资融券试点的证券公司。

国信证券研究员邵子钦认为,融资融券业务的关键是技术、组织和客户准备,目前光大证券的技术、组织充分,客户已经进行融资融券分类。

上述光大证券人士表示,如果融资融券试点资格获批,光大证券将会拓宽业务范围,提升其传统经纪业务的竞争力,从而改善收入结构。另有同业人士认为,若光大证券融资融券试点获批,其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将增加一个运用渠道,并由此获得比较稳定的现金流。

有迹象显示,监管层同时还在抓紧转融通业务的设计和准备,光大证券将来还可以通过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获得利差收入。

不过,融资融券一旦获批后,券商自律风险、客户的信用风险、操作中的平仓风险等将是投资者面临的的考验。

据了解,针对上述风险,试点期间将对融资融券标的设定严格的筛选条件,包括流通股本、股东人数和涨跌幅偏离值等,从而增加了标的证券被人为操纵的难度,这将有利于融资融券业务的健康发展和市场的基本稳定。

对于即将推出的股指期货,邵子钦表示,现阶段监管层对于股指期货的目标是平稳上市,因此制度和风控要求高,光大证券参与股指期货业务以套利为目的,投机性质的参与较小。

对于整个市场会受何影响,业内人士认为,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开展后,券商将重新排序。对优质客户的争夺战将更加激烈。在行业佣金率迅速下滑之际,推出创新业务,业务品种的丰富也会分散客户对佣金的注意力,减缓佣金率的下滑趋势。(证券时报 黄兆隆)

Posted in 融资融券业务.


证监会将挑选6-7家首批融资融券试点公司

中新网北京1月22日电 (记者周锐)证监会22日发布《关于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意味着证监会即将开始挑选首批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将择优确定首批试点证券公司,并根据市场情况和试点效果,审慎稳妥扩大试点范围,有序推开,使之逐步成为证券公司的常规业务。

证监会要求,首批申请试点的证券公司,必须符合《试点办法》的规定和以下7项条件:

1、最近6个月净资本均在50亿以上。

2、最近一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为A类。

3、具备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所需的自有资金和自由证券,自有资金占资本的比例相对较高。

4、已开发完成融资融券业务交易结算系统,并通过了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组织的全网测试。

5、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实施方案通过了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专业评价。

6、建立了完备的客户分类管理和服务体系,未出现侵害客户权益的情形。

7、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其它条件。

据传,监管方将挑选6至7家公司作为融资融券业务首批试点公司。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并未对这以消息予以证实,他透露,首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取得成效后,将适时逐步放宽试点的条件,以兼顾不同类型的证券公司。届时,证券公司最近一次分类评价为B类以上的证券公司也将具备申请资格。

Posted in 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首批试点券商门槛50亿元

中国证监会22日发布《关于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申请首批试点的证券公司条件,包括净资本50亿元以上、分类评价为A类、参加过全网测试等。对于投资者而言,资产50万元以上才有可能融资融券。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首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取得成效后,证监会将适时逐步放宽试点条件,兼顾不同类型和不同地区的证券公司,分期分批地扩大试点范围。

《指导意见》明确,首批申请试点证券公司应当符合《试点办法》规定和以下条件:最近6个月净资本均在50亿元以上;最近一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为A类;具备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所需的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自有资金占净资本的比例相对较高;已开发完成融资融券业务交易结算系统,并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组织的全网测试;试点实施方案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专业评价;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效实施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成熟一家,批准一家。”这位负责人说,证监会将严格按照《监管条例》、《试点办法》及上述条件进行审批。证券公司是否符合“一参一控”要求,将作为其合规情况的一部分,证监会在选择试点券商时将综合考虑。

他说,“证监会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试点效果,审慎稳妥地扩大试点范围,有序推开,使之逐步成为证券公司的常规业务。”最近一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为B类以上、净资本充足的证券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试点办法》的要求进行相应准备。

证监会要求,试点证券公司应加强客户的准入管理,审慎设定申请融资融券业务客户的资质条件和资产“门槛”;明确对申请融资融券业务客户在本公司开户时间的具体规定;可根据市场和客户情况,适当提高融资融券业务初始保证金比例,降低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

Posted in 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首批试点门槛划定 六券商成热门

证监会22日晚间首次公布首批试点券商“门槛”。分析人士分析认为,首批试点的名单有望在中信证券、海通证券、银河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及光大证券六家券商中产生。

首批名单初步浮出水面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申请首批试点的券商应当符合《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及净资本约束等条件。

其中,最为明确的是规定“已开发完成融资融券业务交易结算系统,并通过了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组织的全网测试”。按照这一规定,符合条件的有11家券商,即在2008年10月和11月参加过全网测试的海通证券、光大证券、东方证券、中信证券、国泰君安、广发证券、招商证券、华泰证券、申银万国、国信证券、银河证券。

按照证监会划定的门槛,首批试点券商最近6个月的净资本应均在50亿元以上。中信建投分析师魏涛统计认为,参照上市券商2009年年中及非上市券商2009年年底的业绩数据,满足这一规定的券商有包括中金、国都等未参加全网测试的16家,上述11家券商均基本满足这一规定。但值得关注的是,招商证券2009年中净资本仅为48.9亿元,能否进入首批名单仍有悬念。

监管层还设定了“自有资金占净资本比例相对较高”的标准。对此,魏涛用近似算法测算自有资金/净资本比例发现,11家券商中,中信证券(1.103642408)、海通证券(0.852733494)银河证券(0.987288239)等占比居前,而广发证券(0.487579381)、东方证券(0.451003347)、华泰证券(0.405510412)三家比例相对较低。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还明确表示,“进入首批试点的公司应该未频繁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信息安全重大事故”,并将关注“一参一控”执行情况。参照这些规定,业内人士分析,曾在2009年两度出现系统故障的申银万国能否顺利通过检测依然存疑。而“一参一控”问题尚未解决的中信证券也将面临挑战。

魏涛认为,最终名单有望在中信证券、海通证券、银河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及光大证券六家券商中角逐产生。

券商冲刺融资融券

目前,各大券商特别是曾参与前两次全网测试的券商融资融券业务部门开始铆足劲冲刺首批名单。

“我们已经接到了通知1月30号再次参加全网测试”,有券商负责人透露,上述11家券商将迎来第三次全网测试。预计测试内容将包括融资融券交易、证券划转和相关权益处理、客户信用证券账户配号和销号、行情和闭市后数据接口测试、清算交收、融资融券权限实时调整功能等。

针对投资者投资融资融券的门槛,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对投资者资质条件和资产“门槛”设立一个最低要求,试点证券公司根据自身情况,从严掌握。上述券商人士表示,“目前标准还没有最后确定,但是50万是业内认为可能性比较大的数字”。

银河证券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我们一直在筹备做好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他表示,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公司已经基本完成了制度修订、流程设计、系统构建和人员准备等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所必需的前期工作,并具备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条件。国务院批复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后,为保万无一失,还专门进行了“查漏补缺”工作。

Posted in 融资融券业务.


融券制度暗藏“杀机”

1月11日,注定是A股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股指期货、融资融券获批的消息得以确认,但大盘却走出一个虎头蛇尾的走势。

众多蓝筹股收出难看的长阴线,而上周末一致看好蓝筹股走势的专家、学者们不幸充当了一次“黑嘴”。当然,这不是他们的道德问题,而是股市本身的确充满了不确定性,走势往往出乎多数人意料。个人投资者此前异常兴奋,挑灯连夜寻股,开盘就早早挂单,为的只是和机构抢夺蓝筹股的筹码,但早已潜伏其中的机构们心照不宣,拼命倒出手中筹码,最终令大盘逐波回落,沪指收盘仅小涨17点,成功上演了一出“胜利大逃亡”。

在上周末的文章中我就曾说过,股指期货难改变市场的震荡格局,相关题材股将复制创业板时间明朗后之走势,因此昨日走势也就不感到意外。

对于期指、融资融券这个新生事物,我想再啰唆几句。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它会加剧中短期市场的波动,而不会改变市场的长期趋势,长期趋势依然取决于经济周期、宏观经济运行、政策、资金面等变化。而由于其价值发现功能,市场围绕股票的真实价值波动将是未来的大概率事件,因而秉承价值投资理念或许才是散户未来的主要生存之道。

而我对融券制度还有一个特别的观点,也算是这一制度暗藏“杀机”之处。目前A股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流通市场环境下,大量央企的股权持有在大股东手中,看看A股目前的金融、煤炭、能源等蓝筹股等,都是国有股东把持大量股权,而且为了保证控股权,基本没有打算卖出。

一旦推出融券制度,这些大股东们的股权可通过券商中介转手参与融券业务,既不丧失公司的控股权,也可以达到增值目的,机构们还何须在二级市场抢筹?央企手中股票有的是,远多于二级市场中实际流通股票的数量,到时候再大的机构也接不住这么多股票,供求关系又将大改变。

Posted in 融资融券业务.